近日,张先生在网上发文称,有网店售卖“电媒机”,可能成为偷猎者的捕猎工具。他介绍,所谓“电媒机”,是指通过音响播放特定鸟类的叫声从而吸引同类鸟过来,然后可以将其一网打尽。
网售“电媒机”内含900种声音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4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她表示,当“电媒机”具备类似于“电子诱捕装置”的特性,或者说被人使用而产生抓捕、猎杀野生动物的特定功能时,适宜将其认定为“违法产品”。
常莎解释,现实情况中,买家购买类似工具多用于捕捉野生动物,出售盈利。在司法实务中,一般都直接认定用于捕捉猎杀野生动物的电媒装置属于违法产品。买方购买电媒装置并使用后,一方面,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4条规定;另一方面,根据该法第45条规定,可被处以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