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你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
将于12月1日全线开通运营啦
1号线全长35.11公里,起于观山湖区窦官,经云岩区和南明区,止于经开区小孟工业园,共有25座车站、24个区间、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2座主变电所和1个运营控制中心。总投资概算215.21亿元,建设工期4年6个月。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开通后,两端始发站首班车发车均为6:30,末班车发车均为23:00,高峰行车间隔约6分钟,平峰约8分钟,低峰约10分钟。票价2元4公里起步,按照4、4、6、6、8、8的里程晋级,最高票价为8元。
地铁是一座城市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对于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开通后对改善城市公交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提升城市品位方面的意义,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芮金表示:“建设轨道交通是贵阳市委、市政府积极回应市民期盼、有效改善交通、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通车,标志着贵阳跨入真正意义上的轨道交通时代。”
途径哪些地方?
据介绍,贵阳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途经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和经开区,总长35.11公里,连接贵阳站和贵阳北站两大铁路交通枢纽。
在车辆配置方面,建成后的轨道交通1号线,采用B型车辆,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34组,高峰期小时发出对数最高可为24对。
1号线车站开关站及首末班车时间序号车站开站时间关站时间往小孟工业园方向往下麦西方向首班车时间末班车时间首班车时间末班车时间1下麦西6:200:106:3023:00————2老湾塘
6:200:106:3223:027:2723:573阅山湖公园
6:250:056:3523:057:2423:544林城西路
6:250:056:3723:077:2223:525观山湖公园
6:300:006:4023:107:1923:496国际生态会议中心
6:300:006:4223:127:1623:467阳关
6:3523:556:4523:157:1323:438新寨
6:3523:556:4723:177:1123:419白鹭湖
6:4023:506:5023:207:0823:3810贵阳北站
6:4023:506:5223:227:0623:3611雅关
6:4523:456:5723:277:0123:3112南垭路
6:4523:407:0023:306:5723:2713八鸽岩
6:4023:457:0323:336:5423:2414北京路
6:4023:457:0523:356:5223:2215喷水池
6:4023:507:0723:376:5023:2016中山西路
6:3523:507:1023:406:4823:1817河滨公园
6:3523:557:1223:426:4623:1618贵阳火车站
6:3023:557:1423:446:4423:1419沙冲路
6:300:007:1723:476:4123:1120望城坡
6:250:007:2023:506:3823:0821珠江路
6:250:057:2223:526:3623:0622长江路
6:200:057:2423:546:3423:0423清水江路
6:200:107:2723:576:3223:0224小孟工业园6:200:10————6:3023:00
关于1号线的优惠卡办理
11月21日,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出公告,将于2018年11月26日开始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办理优惠乘车卡。
根据《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的通知》规定: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小学、中学学生办理相关乘车票卡享受城市轨道交通票价5折优惠。优惠卡为实名制卡,一人仅能办理一张优惠卡,若乘客同时满足多种优惠卡办理条件,凭本人身份证仅能办理一种类型的优惠卡。
优惠乘车卡从11月26日开始办理,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贵阳地铁1号线全线未开通前可以在轨道交通1号线阳关站和观山湖公园站客服中心办理。全线开通后还可以在八鸽岩站、中山西路站、河滨公园站、望城坡站、清水江路站客服中心办理。因为制卡需要时间,领取优惠卡时间为登记个人信息后约三个月。
优惠卡首次办理和今后补办时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优惠卡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逾期未年审的优惠卡乘车功能自动失效。该公告还对优惠卡的办理程序及使用规定、年审、缴费、挂失补办、换卡等进行了规定。
地铁1号线要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制定并发布《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称:《乘客守则》),共四章二十条,主要对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票务规则、乘车规则等进行了规范。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乘客守则》,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享受相关票价优惠政策;1名成年乘客可携带1名身高1.3米(不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
《乘客守则》还对乘客禁止携带进站的物品和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精神病患者、智障者、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车应当有健康成年人的陪护。
《乘客守则》规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违反守则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按《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乘客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范围(含出入口、通道、站台、站厅、列车车厢等)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二章票务规则
第三条乘客凭有效车票进入地铁付费区,接受票务稽查,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采取其他逃票方式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一张车票不可多人同时使用,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
第四条持单程票乘车,应当在发售车站当日(当日指售出运营日)乘车,出站时车票由出站闸机收回;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发售站当日按规定办理退票;持储值卡乘车,其车费由出站闸机自动扣除。
第五条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采取其他逃票方式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收取全线网最高单程票价的票款,并可处以全线网最高单程票价5倍金额的罚款。乘客有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采取其他逃票方式乘车行为三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条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超过120分钟的,补收全线网最高票价的票款。超程的乘客应补交超程票款。但因轨道交通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经营单位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第七条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享受相关票价优惠政策。
第八条1名成年乘客可携带1名身高1.3米(不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超过一名的,按照超过人数购票。
第三章乘车规则
第九条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乘车:
(一)国家管制的器具,携入或者放置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
(二)宠物、家禽等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的除外;
(三)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四)充气气球、尖锐物品以及超大或超重行包;
(五)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六)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物品。
第十条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总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列车拥挤时,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强行上车。
第十一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入标识的区域;
(二)非法拦截城市轨道交通运行、阻断运输;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在车站、列车内互相推挤;
(五)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电扶梯等;
(六)使用自动扶梯运送大件物品;
(七)倚靠列车车门、站台门;
(八)擅自移动、遮盖、污损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轨道交通指示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监视等设备;
(九)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或者其他设施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点或者擅自派发印刷品;
(二)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便溺;
(三)在车厢内饮食,婴儿喂食、特殊病人进食、病人服药除外;
(四)在车厢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五)在车站或者其他设施内乞讨、卖艺、推销、捡拾垃圾、躺卧、踩踏座椅;
(七)在车站、车厢内揽客、拉客、兜售商品;
(八)使用滑轮鞋、滑板、电动平衡车等进站、乘车;
(九)使用燃油、燃气类的轮椅等代步车;
(十)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等干扰他人;
(十一)其他影响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三条精神病患者、智障者、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及醉酒者等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人乘车,应当有健康成人的陪护。无人陪护的,经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烈性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的人员,不得进站乘车。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秩序:
(一)使用自动扶梯时,应站稳,握好扶手,同行人应照顾好老人和儿童,不得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活动平台上逆行、嬉戏、打闹;乘坐电梯时先出后进,电梯满员时不得强行进入;
(二)进出闸机时,应排队有序依次通过,并与前方乘客保持合理间距;
(三)在站台安全线内根据地面箭头指示排队候车,列车停稳后乘客遵从先下后上原则,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四)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
(五)在站内行走、搭乘电扶梯、进出列车时,乘客要注意安全,不应看手机
(六)乘客应当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五条乘客应当爱护轨道交通的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乘客和其他进入车站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配合轨道交通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并强行进入车站或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临时停运措施,确保运营安全。乘客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十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发生突发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乘客应保持冷静,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需要紧急疏散时,乘客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引或广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经营单位有权对违反本守则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整改的,按《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本守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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