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汉阴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汉旗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张某经朋友高某介绍给陈某管理的洗浴中心安装电脑、监控、音响等设备,因为张某与高某、陈某都是朋友关系,因此双方并未对安装设备签订合同,也未进行验收,货款一直也没有给张某支付。2019年10月,张某了解到陈某的洗浴中心经营困难,遂开具销售清单找到高某、陈某签字确认货款,高某、陈某便在经手人和收货人处签字捺印。之后张某多次索要货款无果,无奈之下将高某、陈某起诉至法院。
开庭前,秦院长对案件卷宗进行了仔细查看,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也进行了分析,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庭审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有调解的意向,秦院长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先是给耐心的劝解原告,又告知了被告利害关系,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庭审结束后被告立即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了货款,案件得以顺利了结。
据悉,为适应当前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态势,汉阴法院研究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规定具有员额法官身份的院领导的办案数量,坚持以领导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程姣)